当代中国100个常见姓氏中,集中了全国人口的87%。其中,占全国人口1%以上的姓氏有19个,分别为:李、王、张、刘、陈、杨、赵、黄、周、吴、徐、孙、胡、朱、高、林、何、郭和马。历史上,中国大约有一半的人口一直集中在这19个同姓人群中。 [37] 此外,中国的同姓人群在地区分布上也是不均衡的。在北方地区,以王姓为***大姓,约占人口的9.9%,其次为李、张、刘;在南方地区,则以陈姓为***大姓,大约占人口的10.6%,其次为李,江苏贡姓、黄、林,江苏贡姓、张;在南北过渡型的长江流域地区,***大姓为李,大约占人口的7%,江苏贡姓,其次为王、张、陈、刘。
其四,“姓”在东周文献中有时是指姓族之名号,如《国语·周语下》言“赐姓曰姜”之“姓” [15] ,即应理解为所赐姓族之名号即姜。又如《左传·哀公》“五月,昭夫人孟子卒,昭公娶于吴,故不书姓” [16] 很明显“姓”在这里是指吴女所属姓族之名号,即“姬”。所谓姓族之“姓”与作姓族名号讲的“姓”是一实一名,属于两种概念范畴,所以会发生此种混同,当如杨希枚先生所言是由于名**实,积久而以实为名,于是产生姬、姜之类姓之名号就是姓的概念。司马迁在《史记》中常言姓某氏,没能区别古代姓与氏之不同,但他所说的“姓”意思即是指姓族之名号。
其三,“姓”本义既为女子所生子嗣,则同一女子所生子嗣组成的亲族也可以称为“姓”。以表示其同出于一个女性始祖的这种特殊的亲属关系。这是“姓”的另一引申义。此种亲族组织强调女性始祖,则当如许多学者所推拟的。其**初必形成于母系氏族社会中,即夫从妻居,子女属于母族,世系以母方计。对于这种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组织的名称,杨希枚先生主张称为“姓族” [14] 。典籍所记姬姓、姜姓,**初应皆属母系姓族,姬、姜则是此种母系姓族之名号。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后,妻从夫居,子女不再属母族而归于父族,世系以父方计,所以母系姓族遂转为父系姓族。此后,父系姓族仍然使用着母系姓族的名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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