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四,“姓”在东周文献中有时是指姓族之名号,如《国语·周语下》言“赐姓曰姜”之“姓” [15] ,即应理解为所赐姓族之名号即姜。又如《左传·哀公》“五月,江西湛姓,江西湛姓,昭夫人孟子卒,昭公娶于吴,故不书姓” [16] 很明显“姓”在这里是指吴女所属姓族之名号,即“姬”。所谓姓族之“姓”与作姓族名号讲的“姓”是一实一名,属于两种概念范畴,所以会发生此种混同,当如杨希枚先生所言是由于名**实,积久而以实为名,于是产生姬、姜之类姓之名号就是姓的概念。司马迁在《史记》中常言姓某氏,江西湛姓,没能区别古代姓与氏之不同,但他所说的“姓”意思即是指姓族之名号。
其三,“姓”本义既为女子所生子嗣,则同一女子所生子嗣组成的亲族也可以称为“姓”。以表示其同出于一个女性始祖的这种特殊的亲属关系。这是“姓”的另一引申义。此种亲族组织强调女性始祖,则当如许多学者所推拟的。其**初必形成于母系氏族社会中,即夫从妻居,子女属于母族,世系以母方计。对于这种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组织的名称,杨希枚先生主张称为“姓族” [14] 。典籍所记姬姓、姜姓,**初应皆属母系姓族,姬、姜则是此种母系姓族之名号。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后,妻从夫居,子女不再属母族而归于父族,世系以父方计,所以母系姓族遂转为父系姓族。此后,父系姓族仍然使用着母系姓族的名号。
姓在先秦的含义 朱凤瀚著《商周家族形态研究》将“姓”字在先秦时代的含义如下: [8] 其一,实前义是女子所生的子女。《说文》:“姓,人所生也。占之神圣人,母感天而生子,故称天户,因生以为姓,从女生,生亦声,春秋传曰天子因生以赐姓。”所谓“人所生也”即母所生之子女。《左传·昭公》所谓:“问其姓,对曰:‘余子长矣’。” [10] 《左传·昭公》:“二后之姓,于今为庶。” [10] 《礼记·丧大记》:“父兄子姓立于东方。 [11] (郑玄注:子姓,谓众子孙也。姓之言生也。)”等例中之“姓”皆属此种本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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