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六,在西周、春秋时代,安徽秋氏,作为贵族家族之“氏”,虽本身是血缘组织,但往往不是以单纯的血缘组织形式而是以一种***、***、经济共同休的形式存在,其自身只作为这共同体的**。此种共同体有时亦可以“氏”相称。如《左传·昭公》记载昭公伐季氏,安徽秋氏,叔孙氏之司马言于其众曰:“我,家臣也,不敢知因。凡有季氏与无,安徽秋氏,于我孰利?”皆曰:“无季氏,是无叔孙氏也。” [10] 可见这些家臣、私属是将“我”归入叔孙氏之内。此时的叔孙氏严格起来讲,不是指叔孙氏家族组织,而是指包括其家臣、私属在内的共同体。但是,此种用法的“氏”显然是由“氏”的亲属组织含义引申而来,并不能因为有此种用法,而认为所有的“氏”皆是指此种共同体。
其五,“氏”亦可专指族氏这种血缘亲族组织之名号,也可以说只是一种标志。如《左传》中可见有“某氏之族”之称,如“游氏之族”,细析之,所谓“某氏”在这里实*专指该族氏之名。又如《左传·隐公》:“公命以字为展氏” [26] ,即是命以“无骇”之字“展”为其氏名,称展氏。郑樵《通志·氏族略》列举了多种氏名来源,如“以官为氏”、“以地为氏”等,此种“氏”均是指族氏之名号。“氏”亦与“姓”一样,具有名(族名)实(族之实体)两种含义。由此也可以进一步领悟到作为亲族组织的氏的一个重要特征,即凡称“氏”,皆表未该亲属组织有自己独特的名号。按照典籍中旧有说法,也可以说是有个独特的家名。所以所谓“立氏”不仅意味着在组织上相对**,而且意味着起一个足以表示其**性的名号。
其二,与表示姓族之“姓”义同,如《左传·昭公》:“姜氏、任氏,实守其地。” [10] (杜预注:姜,齐姓;任,薛姓。)又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。” [20] 此“姜氏”即“姜姓”,但这种用法较少见。 [18] 其三,指一些上古的部族,《国语·周语下》:“皇天嘉之,祚以天下,赐姓曰姒,氏曰有夏,……祚四岳国,命以侯伯,赐姓曰姜,氏曰有吕。” [15] 除此所谓有夏氏、有吕氏外,《左传·襄公》的所谓陶唐氏、御龙氏、豕韦氏、唐杜氏 [21] 等等,以及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中所述诸上古国族,均未必是单纯的血缘组织。刘师培《释氏》论及此种氏:“是氏即所居之土,无上则无氏。”其实质乃是一种非单纯血缘关系的***区域性集团。 [14] 先秦典籍在记述商周时代的历史时,已很少使用此种含义的氏的概念,只是偶用以称一些边远地外的部族,如《国语·周语上》中“犬戎氏以其职来王”之“犬戎氏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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